
帶回家一個月,
現在才能偷閒細閱數十頁。
旅遊的意義,
不在乎逛盡多少名勝,
吃盡多少風味佳餚,
購盡多少「必買上品」;
而是在意所到之處,
有否細味呼吸其散發的氣息。
台灣之行, 有一些不快的回憶,
怪他完全沒有計劃行程,
浪費時間在無聊地方,
以及每天都要捱肚餓。
歸航, 被各方好友問及收穫,
一盤盤冷水如黑色暴雨灑過,
心裡些許不滿頓然山洪爆發,
回顧被陽光照耀的旅程,
充斥著令人煩厭的指責。
回想歐遊的日子, 去過甚多無聊地方,
同時遇上我最討厭的毛毛細雨,
面對納悶天氣, 竟然非常享受這種情調,
彷彿置身異國, 連雨水, 亦化為甘泉。
反覆思量比較, 關鍵不在於崇洋,
而是四天裡每日皆要餓肚子七八小時,
咕嚕咕嚕的投訴聲, 吞噬了旅行的詩意。
自問旅遊經驗不算太淺,
捧著轆轆飢腸到處閒晃, 畢竟第一次。
原來要滿足外遊的感動, 先決條件, 是填飽肚子。












